放烟火
放烟火是汉族民间古老的节日民俗活动。以火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起初,是专供贵族豪富争雄斗奢的消遣品,到了明、清,烟火制作技术有了新的发展,逐渐成为节日的礼品。每逢春节、元宵节以及其它重大活动,都要施放烟火助兴。
注意事项
春节习俗
每到春节,华灯璀璨,锣鼓齐鸣。鞭炮声此起彼伏,为沸腾的大地奏起了新春之曲。空中流光异彩,百花争艳,为佳节谱成了快乐篇章。
说起爆竹的起源,有个有趣的传说。《神异经》上说:“西方深山中有人焉,其长尺余,性不畏人,犯之令人寒热,名曰山魈。以竹著火挂熚,而山魈惊惮。”这是爆竹起源
最早的记载,说明当初人们是为了驱吓危害人们的山魈。据说山魈最怕火光和响声,所以每到除夕,人们便用爆竹把山魈吓跑。这样年复一年,便形成了过年放鞭炮、点红烛、敲锣打鼓欢庆新春的年俗。
中国汉族民间有“开门爆竹”一说。即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家家户户开门的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爆竹,以哔哔叭叭的爆竹声除旧迎新。
爆竹为中国特产,亦称“爆仗”、“炮仗”、“鞭炮”。其起源很早,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我们一般的人都认为放爆竹可以创造一种喜庆气氛,是节日的一种娱乐活动,它可以给人们带来欢愉和吉利。然而,如果我们追溯爆竹的起源,就会了解古代人燃放爆竹的本意及其衍变的历史。
《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这段记载说明爆竹在古代是一种驱瘟逐邪的音响工具,这就使得燃放爆竹的习俗从一开始就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其实,这完全是由古人的误解所致。
据《神异经》说,古时候,人们途经深山露宿,晚上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然而山中有一种动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经常趁人不备偷食东西。
人们为了对付这种动物,就想起在火中燃爆竹,用使其远遁的办法。这里所说的动物,名叫“山臊”。古人说其可令人寒热,是使人得寒热病的鬼魅,吓跑山臊,即驱逐瘟邪,才可得吉利平安。
到了唐初,瘟疫四起,有个叫李田的人,把硝石装在竹筒里,点燃后使其发出更大的声响和更浓烈的烟雾,结果驱散了山岚瘴气,制止了疫病流行。这便是装硝爆竹的最早雏形。
以后火药出现,人们将硝石、硫磺和木炭等填充在竹筒内燃烧,产生了“爆仗”。到了宋代,汉族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
随着时间的推移,爆竹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品种花色也日见繁多。湖南浏阳,广东佛山和东尧,江西的宜春和萍乡以及浙江温州等地是中国著名的“花炮之乡”,其生产的爆竹不仅畅销全国,而且还远销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
燃放爆竹已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娱乐活动。人们除了辞旧迎新在春节燃放爆竹外,每逢重大节日及喜事庆典,诸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婚嫁、建房、开业等,亦要燃放爆竹以示庆贺。 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习惯,特别是除夕之夜,在非禁放区烟花爆竹响彻云天,此起彼伏,整夜不停,以示辞旧迎新。虽然燃放烟花爆竹增添了节日的欢乐气氛,但每年春节被烟花爆竹炸伤者为数不少。伤者大多数是小孩,轻者手与脸面被灼伤,重者手指被炸断或眼球被炸破。因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起的火灾事故也屡屡发生。为了确保自己和他人能平安地过一个愉快的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购买烟花爆竹要到公安、质检等部门认定产品合格的商店购买,对那些不合格的或私自生产的,没有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劣质烟花爆竹,千万不要购买。
其次,要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要按照分类产品的燃放说明燃放,严禁从上空往下投掷。升空类的烟花爆竹不准横放。
再次,点烟花爆竹时,脸不要贴得太近,以免炸伤面部和眼睛。发现烟花爆竹不响时,不要急于上前查看,最好等待一段时间再去查看,以免发生意外被炸伤。
第四,不要随意拿在手中燃放,应该远离燃放地点,避免炸伤眼睛、脸部和手指、不要去捡刚刚落地还未炸响的爆竹,以防碰上“迟捻”而被炸伤。同时也要教育孩子在燃放时千万不要互相投掷嬉闹或装在玻璃瓶中燃放,以防伤人。
第五,不要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加油站、露天货场和柴草堆放处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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