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四年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是中国以至世界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
战争经过:
1894~1895年中国军民抗击日本侵略的战争。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干支为甲午,史称甲午战争。
战争起因及双方军事准备
日本发动对中国的侵略战争,蓄谋已久。早在1868年(清同治七年),日本明治天皇登基伊始,便极力鼓吹军国主义,以实行对外扩张为基本国策,并将侵略矛头首先指向其近邻朝鲜和中国。明治政府抓紧改革军制,推行近代军事教育和训练,积极扩军备战。到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陆军建成6个野战师和1个近卫师,现役兵力12.3万人。甲午战争中,日本实际动员兵力达240616人,其中174017人在国外参战。战前日本海军拥有军舰32艘、鱼雷艇24艘,排水量共达6.2万余吨。还派遣大批特务,到中国和朝鲜搜集军事情报,绘制详细的军用地图。
清政府对日本的侵略野心有所察觉,北洋大臣李鸿章曾指出日本将为“中土之患”。1874年日本侵犯台湾事件后,尤其是中法战争后,清政府加强海防建设,以京师门户北洋为设防重点,主要防御对象为日本。1888年,北洋海军正式编练成军,有舰艇25艘,官兵4000人。到甲午战争前,北洋舰队的大沽、威海卫(今山东威海)和旅顺(今属辽宁大连)三大基地建成。然清朝政治腐败,军事变革基本停留在改良武器装备的低级阶段,陆海军总兵力虽多达80余万人,但体制不顺,编制落后,管理混乱,训练废弛,战斗力低下。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朝鲜政府于6月3日请求清政府派兵协助镇压。清军首批部队于6月8日抵朝。早在6月2日,日本内阁就作出入侵朝鲜,进而直接与清军开战的决定。日方先以欺骗手段诱使清军入朝,继则以清军入朝为借口,大批调遣日军赴朝,迅速抢占从仁川至汉城一带各战略要地。同时设立战时大本营,作为指挥侵略战争的最高机构。7月19日,日本驻朝公使大鸟圭介据其外相陆奥宗光训令,强逼朝鲜政府废除中朝通商条约,并驱逐清军出境。23日,日军悍然攻占朝鲜王宫,成立以大院君李昰应为首的傀儡政府。25日,大鸟令大院君宣布废除中朝两国间的一切商约,并“授权”日军驱逐屯驻牙山的清军。当天,日本联合舰队发动丰岛海战,在丰岛附近海域对中国运兵船及护航舰只发动突然袭击。日本陆军第5师之混成第9旅也于29日向由牙山移驻成欢的清军叶志超部发动进攻,清军败退平壤。8月1日,清政府被迫对日宣战。同一天,明治天皇也发布宣战诏书。
双方战略方针 日本战时大本营在挑起这场战争之前,制定了海陆军统筹兼顾的“作战大方针”。其战略目标是在中国直隶(约今河北)平原与清军进行主力决战,打败清军,压迫清政府屈服。认为能否达此目标,关键在于海军作战之胜负。为此,提出了两期作战计划:首先派陆军一部进入朝鲜,以牵制清军;海军则寻机与中国海军主力决战,迅速夺取黄海制海权。尔后作战则视海军胜败情况而定:如海军取胜,掌握了黄海制海权,陆军便由渤海湾登陆,实施直隶平原决战;如海上决战胜负未分,则以舰队控制朝鲜海峡,协助陆军主力占领整个朝鲜;如舰队决战失败,制海权归于中国,则以陆军主力实行本土防御,海军守卫本土沿海。并以争取实现第一案为基本战略方针。
清军方面,战前没有明确的战略方针和作战计划。由于统治集团主战、主和意见分歧,相互掣肘,事先既未组成专门的作战指挥机构,更无统筹全局的战略指导。始寄希望于俄、英等国的“调停”,继则在海陆战端已启的情况下仓促宣战,并命令北洋大臣李鸿章“严饬派出各军,迅速进剿”,沿江、沿海“遇有倭人轮船驶入各口,即行迎头痛击,悉数歼除”。(《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十六)实际上是实行海守陆攻的作战方针。据此,清廷决定增调陆军赴朝,先在平壤集中,然后南下驱逐在朝日军;以海军各舰队分守各自防区海口,北洋舰队集结于黄海北部,扼守渤海海峡,确保京畿门户安全,并策应在朝清军。
战争进程 整个战争持续近9个月,依据战场转换及双方作战态势的变化,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清军陆军自平壤败退鸭绿江,日海军夺得黄海制海权 8月上旬,总兵卫汝贵、马玉昆、左宝贵和副都统丰升阿等四部援朝清军万余人先后抵达平壤。其时占据汉城之日军为混成第9旅,共8000余人。
8月中旬,日本大本营根据海军主力决战时间难以预料,并以年内已无法实行直隶平原决战,乃修改其“作战大方针”第一期作战计划,除已派第5师余部赴朝外,又增遣第3师参战,两师合编为第1集团军。将陆军在朝鲜的牵制作战改为攻势作战,由第1集团军执行平壤之战,相机进攻奉天(今沈阳)的任务。同时,决定组建第2集团军,待机攻占辽东半岛,为尔后直隶平原决战建立前进基地。
9月初,日军第5师和第3师一部由汉城等地出发,分四路向平壤推进,对平壤清军取包围之势。新近由成欢败退的提督叶志超奉命总统平壤各部清军,因其战守无策,各部心志不齐。9月15日,日军分三路总攻平壤,战斗至为激烈。午后,玄武门失守。入夜后,叶志超等弃城而逃,至26日全部退至鸭绿江以北中国境内。
在陆军争夺朝鲜半岛的同时,日本海军联合舰队亦前出至黄海西部,甚至闯到威海卫和旅顺军港挑战,企图寻机与北洋舰队进行主力决战。北洋舰队在丰岛海战后拘于“保船制敌”之令,主要巡弋于威海、旅顺之间,将黄海制海权让给日本海军。9月上旬,清廷鉴于平壤将有大战,拟由海路迅速运兵赴援,北洋舰队奉命护航。9月17日,北洋舰队在完成护航任务后正准备由大东沟口外返航,突与搜索前进的日联合舰队遭遇,随即爆发了著名的黄海海战。战斗历时5个多小时,北洋舰队沉毁5舰,伤4舰,日本联合舰队伤5舰。
日军在第一阶段作战中,适时调整作战计划,海陆同时出击。平壤之战不但击败在朝清军,且一举将战线推进至鸭绿江边,直接威胁中国本土。清军由于平壤迅速败退,不仅使“海守陆攻”的总计划归于失败,且来不及在鸭绿江一线组织坚固防线,以致在第二阶段作战中仍然陷于被动。在海战方面,北洋舰队实力被严重削弱,日本联合舰队达到了控制黄海制海权的目的,使尔后的战局能朝着其二期作战计划的第一案方向发展。
第二阶段,日军突破清军鸭绿江防线,并在花园口登陆 平壤之战和黄海海战后,日本为实施“作战大方针”中直隶平原决战的计划,决定以陆军第2集团军向中国辽东半岛进行登陆作战,突破渤海湾门户。陆军第1集团军则向鸭绿江清军防线发起攻击,造成对清朝祖宗陵寝之地奉天的巨大压力,掩护第2集团军的登陆作战。清廷则采纳李鸿章之议,实行“严防渤海以固京畿之藩篱,力保沈阳以顾东省之根本”(《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七十八)的平分兵力方针。在实际兵力部署方面,由于对日军主攻方向判断失误,以及过分眷顾祖宗陵寝,集重兵于鸭绿江一线和奉天、辽阳之间。同时,为保卫北京,又令各省抽调兵力,驻守山海关至秦皇岛之间,以及天津、大沽、通州(今北京通县)等地。致使地处渤海门户正面的辽东半岛兵力不足,又多系临时填防部队,加之黄海制海权已被日军所得,失去海军掩护,防御极其空虚。
鸭绿江江防之战开始于10月24日。驻守鸭绿江北岸的清军共82营约3万人,四川提督宋庆为诸军总统。防线分中、东、西三段,以九连城一带为主防御阵地。兵力成一线部署,各部之间缺乏协同,纵深内又无强大预备队。日军第1集团军先于九连城上游的安平河口突破成功,继于虎山附近的鸭绿江上搭浮桥抢渡并攻占虎山。其他各部清军闻虎山失陷,不战而逃。26日,日军未遇抵抗即占领九连城和安东(今丹东)。清军鸭绿江防线崩溃。
在日军第1集团军进攻鸭绿江清军防线的同一天,大山岩上将指挥日军第2集团军2.5万人在日舰的掩护下,开始在旅顺后路的花园口登陆。日军的登陆活动历时十余天,清军竟坐视不问。11月6日,日军攻占金州(今属大连)。7日,分三路向大连湾进攻,发现清军早已溃散,唾手而得大连湾。17日,日军开始向旅顺口进逼。驻守旅顺口地区清军7名统领互不统属,1.4万余名官兵军心涣散。18日,日军前锋进犯土城子,只有总兵徐邦道指挥拱卫军奋勇抗击。22日,日军陷旅顺口,并血洗全城。
在战争的第二阶段,清军节节败退,不可收拾。清廷内部的主和主张渐占上风。旅顺口失陷后,日本海军在渤海湾获得了重要的前方基地。从此,渤海湾门户洞开,北洋舰队深藏于威海卫港内,战局更加急转直下。
第三阶段,清军在山东半岛和辽东两个战场全面溃败 日军攻占旅顺后,大本营鉴于渤海湾冬季封冻,登陆困难,决定暂时搁置直隶平原决战方案,代之以进攻威海卫,消灭北洋舰队,为尔后直隶平原登陆决战进一步提供安全保证的新计划。为此,以陆军第2集团军为基础组建“山东作战军”,大山岩上将任司令长官,共2.5万余人。又令联合舰队协同山东作战军作战,并以陆军第1集团军在辽东战场进行佯攻,继续吸引清军主力。
清廷对日军主攻方向再次判断失误,以为日军第1、第2集团军将并力攻取奉天,以主力打通锦州走廊,进逼山海关,然后与从渤海湾登陆之部队会攻北京。因此以重兵驻守奉天、辽阳及天津至山海关一线,关内外总兵力达10万以上,而于日军的主攻方向山东半岛则仅部署官兵3万余人,其中驻守荣成(今旧荣成)的仅1400余人。至于北洋舰队,则根据李鸿章“水陆相依”的防御方针,龟缩于威海卫港内。
1895年1月20日,日“山东作战军”在荣成龙须岛 登陆,占荣成。随即分南北两路向威海南帮炮台进行抄袭。30日,南帮炮台陷落。2月1日,日军占领威海卫城。此后,日军水陆配合,攻击刘公岛和港内北洋舰队。北洋舰队提督丁汝昌等先后自杀殉国。17日,威海卫海军基地陷落,北洋舰队覆灭(见威海卫之战)。
辽东之战持续时间较长。自日军突破清军鸭绿江防线之后,连占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岫岩、海城等地。清政府调任两江总督刘坤一为钦差大臣,赋以指挥关内外军事的全权,并任命湖南巡抚吴大澂和宋庆为帮办,以期挽回颓势。1895年1月17日起,清军先后数次大规模反攻海城,皆遭挫败(见海城之战)。2月28日,日军从海城分路出击,3月4日占牛庄(今海城西北),7日取营口,9日陷田庄台(今大洼南)。10天之内,清军百余营6万余人便从辽东全线溃退。
战争结局和影响 早在日军占领辽东半岛后,清廷便开始通过外交途径向日本请和。威海卫失陷后,清廷求和之心更切,遂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赴日议和。4月17日,《中日马关条约》签字,甲午战争结束。日军未经直隶平原决战便达到了预期的侵略目的。
此后,中国人民为反对《中日马关条约》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台湾军民在刘永福等领导下自发组织起来,抵抗日军割占台湾,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重大的代价(见台湾军民抗日之战)。
甲午战争对远东战略格局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日本既占台湾,又获2.3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其资本主义经济以此为契机更加迅速发展起来,并进一步扩军备战,开始成为远东的主要战争策源地。而日本的崛起又改变了远东地区英、俄对立和争霸的原有格局。列强在远东的角逐日趋激烈,预示着一个更加动荡不安的时代的到来。
甲午战争中国的失败,使半殖民地化速度进一步加快,民族危机愈益深重,同时也促使中华民族日益觉醒,资产阶级维新运动和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迅速高涨。清政府也在更加艰难的处境下,开始变革军事制度,中国近代军事改革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
战争意义
从中法战争结束到甲午战争爆发的九年,是中国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一段最好的时期。在此期间,国内无大乱,远东的国际环境缓和,中国与西方各国都处于和平状态。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洋务运动,历经三十年,效果明显。这表现在:左宗棠收复新疆之战的胜利;冯子才在镇南关及谅山之役中大败法军;刘永福的黑旗军屡创法军;以及日本兵配合朝鲜开化党人制造政变遭到失败等。当时中国的国势并不比日本弱。英国权威人士评论说:“亚洲现在是在三大强国的手中——俄国、英国和中国。”十九世纪下半叶中国共进行了五次对外战争,中法和约是唯一一个没有割地赔款的和约。当时的环境应当说对中国的自强相当有利。
甲午战争前,远东地区基本是俄、英争霸,中国和日本的情况虽有不同,但都受到不平等条约的制约。甲午战争的胜利,使日本一跃成为亚洲强国,完全摆脱了半殖民地的地位。而中国的国际地位则一落千丈,财富大量流出,国势颓微。甲午战争的失败,对中国社会的震动之大,前所未有。一向被中国看不起的“倭寇”竟全歼北洋水师,索得巨款,割走国土。朝野上下,由此自信心丧失殆尽。清政府的独立财政至此破产,靠向西方大国举债度日。
甲午一战,日本成为亚洲的暴发户。战争赔款二亿三千万两平银;舰艇等战利品价值也有一亿多日元。而当时日本政府的年度财政收入只有八千万日元。当时的日本外务大臣高兴地说:“在这笔赔款以前,根本没有料到会有好几亿元,全部收入只有八千万日元。所以,一想到现在有三亿五千万元滚滚而来,无论政府还是私人都顿觉无比的富裕。”占领朝鲜、台湾后,在战略上对东北、华东构成了直接威胁,成为进攻中国大陆的跳板。日本第一次尝到了侵略的甜头,极大地刺激了其扩张的欲望。
马关条约
第一款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决。
第二款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对象,永远让与日本。
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以鸭绿江溯该江以抵安平河口,又以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划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
城市,皆包括在划界线内。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及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界。辽东湾南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三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第三款
前款所载及黏附本国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 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国
所约疆界于地形或地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改。 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但遇各该委员等有
所更定划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划界为正。
第四款
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
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馀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
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还清,除将已付息金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馀仍全数免息。
第五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两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臣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交接清楚。
第六款
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决。中国约俟本约批准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两国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泰西交国见行约章为本。又本国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日本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中国最为优待之国礼护视,一律无异。
中国约将下开让与各款,以两国全权大臣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办。
第一、见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
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 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一)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二)四川省重庆府。(三)江苏省苏州府。
(四)浙江省杭州府。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一)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二)从上海驶进吴淞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中日两国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物,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征一切旅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
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什派,以及中国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日臣民运入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嗣后如有因以上加让之事应增章程规条,即载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第七款
日本军队见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第八款
中国为保证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日本军队暂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定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允撤回军队。倘中国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第九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遣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饬有司不得擅为逮系。
第十款
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第十一款
自本约奉大清国大皇帝陛下及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日本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押印)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芳(押印)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一等伯爵伊藤博文(押印)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押印)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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